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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课程

《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(规管)条例》 (第493章) (条例)规管在香港开办,并令学员获取非本地高等学术资格或专业资格的课程。条例旨在提供一个立法架构,规管在香港所开办的非本地高等教育课程的水准、广告内容和收费及退款安排。该条例规定课程必须注册或获准豁免注册,但并不表示该课程因而得到特别地位,或获得承认等同本地学位课程。

 

详情请参阅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课程网址∶
http://www.edb.gov.hk/tc/edu-system/postsecondary/non-local-higher-professional-edu/index.html